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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 明天,海峡两岸旅游交往历史即将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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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海峡两岸旅游历史将谱写新的篇章

 

此时此刻(6月11日下午),台湾海基会代表团正在抵达北京。明天下午海协会和海基会的代表将在钓鱼台商谈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后天双方签署海峡两岸周末包机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两岸同胞和旅游业界盼望己久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即将成为事实。

这一步整整走了二、三十年!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希望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

1987年10月15日,蒋经国先生在他的晚年作出决定,宣布开放老兵回大陆探亲,并规定自1987年11月2日起,凡在大陆有血亲、姻亲、三亲等以内的亲属者,均可向台湾红十字会登记,经第三地赴大陆探亲。

封闭的闸门一旦启开,台胞来大陆探亲、观光、考察、投资、就学、就业的大潮就喷涌而出、滚滚而来。海峡两岸“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僵局面从此打破。从1987年11月至2007年底,台湾居民来大陆总计超过4600万人次,相当于台湾总人口2300万的两倍,即是说,平均一个台湾居民来大陆2次。

但是,这是一种多来少往的、不对称的交往。20年间,大陆居民赴台累计160万人次,是台湾来大陆的3.4%,仅占大陆人口的0.1%。2007年,台湾同胞来大陆462.79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只有8.18万人次。

为了改变这种不正常的局面,十多年来,大陆方面和两岸旅游业界又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

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旅游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

2001年底,陈水扇当局迫于压力,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将大陆居民分为3类, 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人士;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士;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湾当局先允许“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5年5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正式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5年11月5日,中国旅游协会会长邵琪伟在台北表示,为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谋求两岸旅游业的合作共赢,大陆方面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的名义,欢迎台湾旅游业者民间组织,来大陆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相关事宜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展开协商,达成共识,作出安排。

2006年以来,两岸旅游行业组织已先后就此进行6次技术性磋商。讨论了旅游形式、团队人数、每日配额、赴台停留时间、开放区域、市场秩序规范、权益保障及纠纷处理、证件采认、旅游包机等议题,其中纯技术问题目前已达成基本共识。

2006年4月16日,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联合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07年1月8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进行了第三次技术性磋商。

2007年2月7日,大陆国家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敲定了首批台湾游组团旅行社的名单,标志着“大陆居民赴台游”已进入倒计时。

万事皆备,只欠东风。

日历翻到了2008年5月20日,台湾领导人大选尘埃落地。雨过天晴,和平发展曙光照耀两岸。马英九先生在其“竞选”中提出的主要政见之一就是“立即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在其就职20天之后,由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炳坤任董事长的海基会代表团的专机顺风千里、飞越海峡,直抵北京。

江炳坤在启程前说:“明天,我们开始进行的是一项举世瞩目的活动,大家都在写历史。”

我们期待,就在这两天两岸旅游发展史将写下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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